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小作業1】陳逸丞

社會3B 陳逸丞

可能具有毒品性質:嗎啡、大麻

何謂「毒品」?我找了一下毒品的定義:「毒品是人類將具有功能性的藥物任意使用。通常只是為了產生身體或心理上的娛樂目的而濫用藥物,而非用來作為生理或心理治療之用,因此有人稱之為娛樂性藥物。許多原本用於醫學用途的「藥品」,若是過量使用或是經常吸食則被稱為「毒品」。毒品通常具有成癮性,身體對於毒品的劑量需求也會不斷提高,除了在吸食之後每每造成行為異常,過量毒品將造成死亡。另外,為免使濫用者錯誤以為這些毒品對身體的禍害較低,許多毒品本來都是精神科藥物或麻醉藥。」
我之所以覺得嗎啡與大麻會有毒品的性質就在於原本此二者皆用於醫學上,是被作為藥物在使用的;但如今卻也因為他們本身的特性而被吸食者來當作毒品食用。

可能成癮的物質:香菸、檳榔

吸毒者:感覺就是會有一廓深深的黑眼圈,然後手可能會不自覺的抖動,嘴巴裡念念有詞,不知道是在對誰說話,如果時間到了但是還沒有毒品可以吸食的話可能會做出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感覺任何傷天害理的事情都做的出來。


成癮者:對某件事情或動作、行為有異常的沉迷,長期的具有一種習慣性,與倘若嚴重一點的話,其共通點有點雷同於吸毒者。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