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

【小作業1】陳攸潔

社會一A 陳攸潔 965541
※可能具有毒品性質的物質:海洛因 、 強力膠
※可能成癮的物質:酒精 、 電玩

歸類為毒品,聽名字就能知道他絕對的具有些程度上的毒性。毒品傷身是必然;但成癮物質卻未必。毒品會侵蝕人的思考和活動能力,漸漸的侵蝕人的所有,使人成了一個除了毒品外還是只有毒品才能存活的個體。但是,究竟什麼是毒品,對於毒品的定義,我覺得是相對而有彈性變化的,例如,鴉片初近中國是在唐朝,被引進時,是種止痛藥材,到了清朝,卻淪為洋人控制中國的毒品。在現代,嗎啡也是種既毒非毒的物質,他可能是醫療藥物,卻也同時是種毒品!因此,當這樣東西具有某程度上的毒性(界定這個程度的人可能是在這領域有所研究的專業人士或者是任職於政府的官方機構的研究人員),而使用途徑被視為非法時,使用者就是吸毒者。成癮則是一種對某物質的過度投入,當然,界定值也是由那些專門定出數據的專業人士界定而出,當你超過了這個標準值,你就過了頭,你就成了成癮者,這點跟毒品是一樣的,不同的是,他不一定具有毒性,又或者,他的毒性不足以侵蝕一個人,只是慢性的一種傷害身體的累積,又如酒或香菸、檳榔、成藥、咖啡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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